一、学校章程
1.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二、发展规划
1.负责学校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与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的统筹制定、组织实施、科学论证、考核评估等工作,全面构建学校战略管理体系;
2.负责学校重大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3.开展政策研究,围绕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对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开展调研、论证和咨询;
4.收集、研究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和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最新动态,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5.系统收集、整理并深入研究上级领导部门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与实施以及国内外大学发展规划动态,为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
三、学科建设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落实、协调和管理。以一流学科为牵引,做好学科分批次建设,以重点建设学科为核心实施学科内涵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良好的学科学术生态;
2.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论证、实施和经费管理工作;
3.协助学科建设单位接受上级和学校对学科建设项目审计和检查工作;
4.调研国内外学科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动态,为学校学科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四、其他
1.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