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规划编制与管理
1.负责学校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与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的统筹制定、组织实施、科学论证、考核评估等工作,全面构建学校战略管理体系;
2.负责学校重大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负责教育规划项目评审与管理工作;
3.围绕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
4.研究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和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最新动态,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二、学科建设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落实、协调和管理。以一流学科为牵引,做好学科分批次建设,以重点建设学科为核心实施学科内涵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良好的学科学术生态;
2.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论证、实施和经费管理工作;
3.协助学科建设单位接受上级和学校对学科建设项目审计和检查工作;
4.调研国内外学科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动态,为学校学科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三、重大事项论证
1.对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开展调研、论证和咨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咨询论证工作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书;
3.牵头组织或指导归口单位开展重大咨询论证活动,包括论证会议筹备、专家遴选、过程监管等,对论证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4.及时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校务会汇报咨询论证结果及相关情况。
四、数据填报与分析
1.负责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制定统计工作方案并实施;
2.依法依规对外提供和发布统计数据;
3.加强统计数据分析研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兼职统计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负责对各单位统计工作进行评比。
五、归口经费管理
1.负责学校咨询论证类经费归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咨询论证类事项及预算,履行事前审批与复核职责;
3.负责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结项材料,督促完成财务报账与资料归档;
4.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放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支付要求。
六、其它
1.完成学校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